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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艳霞
吴艳霞
高级合伙人 | 律师
诉讼与仲裁 | 人力资源与员工股权激励 | 破产重整与清算 | 房地产与基础设施
专业资质和教育背景

武汉理工大学  法学、经济学学士

证券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资格

劳动争议仲裁员资格

任职及社会评价

武汉市(首届)优秀女律师

2019年湖北省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律师

武汉市百名领军人物律师

劳动争议仲裁员

同心律师服务团成员

武汉市律师协会服务企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湖北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工作语言

中文

办公地点

新华路办公室

吴艳霞律师为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获法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主要专业方向为:诉讼与仲裁、房地产与基础设施、破产重整与清算、人力资源与员工股权激励。

执业经验

吴艳霞律师执业期间,担任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总队 、武汉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武汉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岸社保处及硚口社保处等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参与、起草武汉市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立法和修订工作;代理顾问单位行政诉讼案件,每年十余件,胜诉率达95%以上;自2011年起,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员,平均每年裁决、调解案件达近百起。具备扎实的行政法律服务的基础及经验,多年来,获得所服务的机关事业单位一致好评。

担任华中数控(上市)、产业投资集团、浩天电子股份、帅伦实业集团、百步亭集团、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立城百步亭、宏泰百步亭、南华工业、达明科技、神宇电气、赛科、哈金森等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曾代理武汉中恒新科技与武汉亘星资源、武汉亘星置业1.6亿元侵权责任纠纷、海西控股与安信信托20亿元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洪山区重点工程拆迁办与建设银行1.2亿元存款纠纷、招银物业有限公司与近千户业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湖北省中国旅行社与武汉鑫华银房地产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武汉有机与山河集团、孙金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盛隆电气与是方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长江电气与襄阳高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神宇电气系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及买卖合同纠纷案、达明科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富格伦与长城医疗买卖合同纠纷案、神宇电气行政诉讼纠纷案、通信三局行政诉讼纠纷案等民商事、行政诉讼案件;曾参与武汉中正化工破产清算案、广和、鑫铄破产清算案、湖北光达石材破产重整案、海西控股预重整案、湖北帅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帅伦纸业有限公司企业改制、清算案件等企业改制、破产清算(重整)、强制清算案件,均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典型案例

政府法律顾问(部分)

  • 担任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常年法律顾问
  • 担任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督查总队常年法律顾问
  • 担任武汉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
  • 担任武汉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
  • 担任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硚口社保处、江岸社保处常年法律顾问

诉讼与仲裁(部分)

  • 代理武汉中恒新科技与武汉亘星资源、武汉亘星置业6亿元侵权责任纠纷
  • 代理洪山区重点工程拆迁办与建设银行2亿元存款纠纷
  • 代理招银物业有限公司与近千户业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 代理湖北省中国旅行社与武汉鑫华银房地产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
  • 代理盛隆电气与是方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代理长江电气与襄阳高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代理武汉有机与山河集团、孙金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代理富格伦与长城医疗买卖合同纠纷案
  • 参与湖北帅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帅伦纸业有限公司企业改制、清算案件
  • 参与武汉中正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 参与广和、鑫铄破产清算案
  • 参与湖北光达石材破产重整案
  • 参与海西控股预重整案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部分)

  • 代理神宇电气诉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行政确认及行政复议案,撤销市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撤销省人社厅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 代理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参加刘某诉其及武汉市江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履行法定职责案,驳回刘某的起诉
  • 代理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岸社会保险管理处参加沈某诉其及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案,驳回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 代理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硚口社会保险管理处参加刘某诉其及第三人某公司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行为案,驳回刘某全部诉讼请求
  • 代理通信三局(第三人)参加杨继锋诉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驳回杨某全部诉讼请求
  • 担任硚口社保处法律顾问期间,代理硚口社保处全部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