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达是湖北省、武汉市较早介入企业破产清算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在企业债务重组、破产重整、破产清算、强制清算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参与了最早一批破产案件的办理。在90年代已有律师担任破产清算组组长办理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中外合资企业武汉货柜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作为破产企业或债权人代理律师参与广州空军军区后勤部中南航空集团公司破产清算案、宜昌猴王集团股份公司破产清算案等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重大案件。在破产清算、重整业务领域,特别是房地产、矿业、航空企业破产案件具有较丰富的业务经验,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湖北省一级破产管理人,可参与全国范围大型破产案件。
英达高度重视破产业务,2008年起,我所历次连续入选湖北省、武汉市司法机关《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名册》,具有办理破产、解散和清算、重整案件中担任管理人的资格和条件。二十余年来,我所律师先后担任41家破产、重整、解散与清算案件的管理人、清算组负责人、债权人会议负责人或债权人法律顾问,组织和主持了大量的企业破产清算、重整、解散与清算(自行或强制清算)工作,培养了一支团结务实,能力突出,在湖北省领先的专业团队,是我市较少具备“保民生、保交楼”破产案件、矿业企业破产预重整案件、航空公公司破产案件较丰富工作经验的律师事务所。
破产业务团队由律所主任、律所党支部书记及管委会主任直接负责,具有33位执业律师的规模,其中配备1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高级合伙人8名,已做到全所破产业务一盘棋,灵活调动办案人员和资源为案件服务。近三年办理了28件破产清算/重整/和解、强制清算、自行清算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英达律师参与办理了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有影响力的破产案件,其中包括湖北光达石材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转破产和解)案,系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破产重整转破产和解案件;汉阳区人民法院审理湖北和润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破产案,是该区首例破产清算转重整案;黄陂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全国第三起航空公司破产案件——友和道通航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案;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当代境大型房地产破产项目——武汉原绿世嘉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系东西湖区首例进入破产程序的“保民生、保交楼”项目;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青海省第一起预重整案件——海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恒大大型地产项目武汉恒大国际旅游城清算项目;中南航空集团破产案(省高院)系当时湖北省规模最大破产案件;中外合资武汉货柜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省高院),系全国第一起合资企业破产案件。英达律师在案件的研究、办理中展现了脚踏实地、学习进取和团队合作的工作态度。
英达的破产与重组法律服务包括:代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或强制清算;代理困境企业就其债务重组事项开展摸底调查,协助拟定重组方案;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管理人、清算组;代表债权人、重组方、股东、债务人等利害关系人参与重整、重组;作为债权人、取回权人等主体的法律顾问参与破产及强制清算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