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企业福星股份(证券代码:000926)之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拟设立“福星惠誉群星城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次专项计划”)于深交所挂牌。英达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专项计划专项法律顾问,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专项计划管理人。
福星惠誉拟将其对借款人享有的债权设立财产权信托从而拥有财产权信托的受益权。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设立本次专项计划之后收购福星惠誉持有的全部该信托受益权。
本次专项计划的目标募集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其中,优先A级证券的发行规模为12.60亿元,优先B级证券的发行规模为1.40亿元,次级证券的发行规模为1.00亿元。本次专项计划为创新型资产运营模式,可拓展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融资渠道多元化,满足公司资金流动性需求,以推动其业务发展。
本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服务由英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明负责,由资本市场业务部宋浩、杨婧雪、周凌雷律师承做。法律服务内容涵盖法律咨询、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审阅和修改标准条款、信托合同、担保协议、回售协议等全套交易文件。